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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

■申辦地點:

北區區公所(社會課)可受理。 

 

■補換發地點:

北區區公所(社會課)可受理。 

 

■如有疑義可連絡: 林小姐

連絡電話:06-2110711轉 138

 

■申請資格:

1.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 
2.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才可申請愛心陪伴卡。 
   

■優惠內容:

1. 愛心卡:持本卡免費搭乘本市公車、半價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2. 持愛心陪伴卡者,需緊隨特定愛心卡之後使用始有半價搭乘本市

   公車及大眾運輸工具。

 

■應備文件: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2.二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

3.印章(本人得親自簽名者不在此限)。 
4.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5.愛心陪伴卡所需照片為身心障礙者本人照片。

  

■辦卡費用:

1. 初次辦卡免費。

2.二次以上申請,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100元。

 

■注意事項:


1.申辦人照片需可清楚辨識為本人,或由公所直接拍攝。


2..敬老與愛心僅能擇一申請。


3.社福卡補卡流程為辦理掛失手續後至公所社會課重新辦卡(審核民眾身分資格、系統建檔、收取掛失暨補發費用)並由公所直接製卡,完成後交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