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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老人收容照顧

一、承辦人員:低收入戶承辦


二、聯絡電話:06-2110711 # 132


三、傳真電話:06-2210634


四、洽辦單位:北區區公所社會課


五、服務對象:

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老人

本市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至六十四歲以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且失能 等級七級以上者。 


六、 申請文件:
(一) 接受收容照顧者申請表﹝附表一﹞。
(二) 接受收容照顧者體格檢查表﹝附表二﹞。
(三)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證明﹝由公所開立﹞。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
(六) 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需檢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失智照顧型﹞
(七) 地區級以上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護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