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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居家隔離採「1人1室」隔離措施執行作法(非居家檢疫)

考量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陸續發生感染源不明之病例,社區傳播有擴大趨勢,為兼顧實務需求及社區防疫安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月9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964號函所訂應優先安置集中檢疫所之規範不再適用,並調整居家隔離措施執行作法如下:

(一)居家隔離維持以「1人1室」(含單獨房間及衛浴)為原則。
(二)倘能遵守居家隔離相關規定,且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隔離。
(三)倘家戶中所有同住者皆為隔離者,亦可不受「1人1室」之限制。
(四)入境者於檢疫期間轉為隔離身分者,以於原檢疫地點隔離至期滿為原則,惟為降低風險,建議不適用前述(一)至(三)項規範。
(五)請居家隔離者及同家戶之同住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及清消方式,以確保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