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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臺南市北區大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9/12/01

[機關代碼]3.95.53
[機關名稱]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單位名稱]經建課(需求)、行政課(採購)
[機關地址]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聯絡人]吳呈富(需求)、廖怡婷(採購)
[聯絡電話](06)2110711分機210、125
[傳真號碼](06)2286993
[電子郵件信箱]anthuste@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091107
[標案名稱]臺南市北區大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9,807,468元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49,061,389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49,061,38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1.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於本案之新增項目,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原契約項目若有後續擴充,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標案履約期限內。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數。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3.95.12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49,061,38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總計]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台幣200元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9/12/14 09:00
[開標時間]109/12/14 10:30
[開標地點]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押標金額度]2450000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107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同圖說費以限時掛號郵寄台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上午10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 ,電話(06)3901428,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台南市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