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8月30日國署住字第11310958222號函辦理。
二、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一)舊戶:經國土管理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2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
(二)新戶: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網站首頁(網址 https://www.nlma.gov.tw/)右側→「重要政策」→「 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
三、郵寄申請 :可自行下載紙本申請書 ( 網 址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或至各區公所或市府都發局索取申請書,郵寄至市府都發局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四、臨櫃申請:於上班時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