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48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8、9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3年3月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日並辦理公聽會。
三、公開展覽地點:
(一)市府公告欄。
(二)市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
(三)市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四)區公所2樓。
(五)仁愛里辦公處。
(六)重興里辦公處。
(七)合興里辦公處。
(八)振興里辦公處。
四、公告圖說:「擬定臺南市北區仁愛段76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計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