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1期作全國統一時間:自1月3日起至2月4日止,農友可同時申報兩個期作措施。(二) 第2期作補(變更)期:本市規劃自6月15日至7月15日止。
(一) 第1期作全國統一時間:自1月3日起至2月4日止,農友可同時申報兩個期作措施。
(二) 第2期作補(變更)期:本市規劃自6月15日至7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