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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區鄰里公園園燈啟閉時間,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本區鄰里公園園燈啟閉時間,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辦理。
二、為配合本市統一管理及節能減碳原則,並符合各認養單位暨民眾休閒需求,調整鄰里公園園燈啟閉時間如下:
       (1)一月、二月、三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下午5時30分至10時。
       (2)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下午6時30分至1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