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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區公所舉辦活動中心管理人員教育訓練,強化正確管理觀念

北區區公所舉辦活動中心管理人員教育訓練,強化正確管理觀念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為強化活動中心管理人員知能,6月13日上午在公所4樓大禮堂,辦理「臺南市北區里社區活動中心管理人員教育訓練講習會」,參加對象包括各里里長、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各活動中心管理人員。

 

本場教育訓練共計3小時,由本區區長主持,並請活動中心承辦人、會計室及政風室分別講解活動中心各項管理法規、經費收支及常見違失事項。北區公所表示,透過本場教育訓練,期能提升與會人員對活動中心場地管理、設備維護的認知與嫻熟程度,以提供民眾更安全的活動中心環境,也避免產生可能的管理缺失。

 

講習會前,北區公所另就活動中心管理員及清潔員的僱用方式和與會人員研商,決議各活動中心管理員僱用經費由活動中心當年度回編款支出,僱用工時上限依回編金額換算。另清潔員僱用經費則由年度預算規劃每年額度上限,並依各活動中心營收分3個級距分配並配合調查實際需求調整分配該活動中心僱用工時,以確保活動中心的營運管理及環境維護能制度化並得以健全發展,亦使活動中心在兼顧服務品質的同時也能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