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北區里活動中心臨時清潔管理員徵才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辦理
107年度里活動中心臨時清潔管理員徵才公告
一、徵才職務:活動中心臨時清潔管理員。
二、徵才職缺數:預計擇優錄取11人
三、應徵條件:
  1.能配合活動中心開放及活動時間者。
  2.有經驗者優先。 
四、工作內容:執行本區里活動中心環境清潔、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期程:原則自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並視各活動中心收入情形增減人力或調整工作時數。
六、薪資:
 (一)工資:時薪1小時140元,各活動中心每月工作時數及薪資如附件一。
 (二)勞保費、健保費:依規定辦理。
 (三)提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
 (四)清潔管理員不得因契約終止或屆滿,向本所請求資遣費。
    本計畫無三節年節獎金及年終獎金。
七、管理及考核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及工作須知(如附件二)。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三)訂定活動中心考核表,定期考核進用人員工作情形,並作為日後進用人員之標準。
 (四)管理員如有違反活動中心管理規定經評估不適任者,本所得終止僱用契約或不予續聘該管理員。
八、報名應備文件: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請於報名時務必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九、公告上網時間:107年6月11日至107年6月14日止,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地點:北區區公所一樓民政課報名。
 (二)報名時間:107年6月14日下午4時截止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面試時間: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本所三樓,並請於上午9時50分完成報到手續。
十二、錄取公告:當天面試完畢,將公布錄取人員於本所網站。
十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臺南市北區區公所民政課(電話:06-2110711)。
十四、報名時僅能擇一活動中心登記報名,報名二所(含)以上不予錄取。
 
 
附件一
臺南市北區107年里社區活動中心清潔管理員薪資表
 
編號
活動中心名稱
每月工
作時數
月薪
備註
1
長德里活動中心
60
8,400
 
2
興北里活動中心
39
5,460
 
3
文元文成里活動中心
157
21,980
 
4
成德里活動中心
110
15,400
 
5
仁愛里活動中心
110
15,400
 
6
和順里活動中心
65
9,100
 
7
和順里活動中心
165
23,100
 
8
光武里活動中心
87
12,180
 
9
勝安里活動中心
92
12,880
 
10
華興振興里活動中心
157
21,980
 
11
公園里活動中心
160
22,400
 

 

 

附件二

臺南市北區里社區活動中心臨時清潔管理員工作須知


一、里社區活動中心臨時清潔管理員(下稱管理員)受僱於區公所,受區公所及區公所指定之里長、理事長指揮監督於指定之里社區活動中心從事下列工作:
(一)場地環境清潔。
(二)場地設備管理。
(三)受理場地使用申請及收取場地使用費。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管理員應按規定時數出勤並於出勤紀錄表簽到退,出勤紀錄表應請里長(理事長)簽章確認,出勤時除有正當理由,不得隨意離開活動中心。
管理員出勤時間如有異動,應依規定向區公所請假。
二、管理員應按規定時間開放活動中心,並於每次簽退時關閉門窗及管制水電。
三、活動中心場地設備如有損壞、不堪使用,管理員應隨時通知區公所。
四、管理員受理場地使用申請,應請申請人填寫場地使用申請書,並依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對申請人收取場地使用費,未列於活動中心場地收費標準之項目,不得另行收費。
前項場地使用申請書及場地使用費,管理員應於收費後五日內交付區公所,如保管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時,應隨時交付。
管理員應將區公所開立之統一收據交付申請人。
五、管理員應於每月1日前將前月出勤紀錄表交給區公所承辦人員辦理薪資核發事宜。
六、區公所將派員不定期抽查出勤情形,如區公所人員到場後發現管理員未在場執勤,將請里長(理事長)輔導改正,經發現三次以上應執勤時間未在場且無正當理由或特殊情事者,區公所得調降工作時數或終止雇用。
七、管理員如有違反本工作須知,致生違失或違法之虞者,區公所得終止雇用。
八、相關未盡事宜,區公所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