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報考人對報考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資格審查結果有疑義,請告知報考人於106年11月06日下午5點前填寫「申請複查報名表申請書」(公告於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網站供民眾下載),於「申請複查事項說明」欄位註明補件項目,併同補件資料傳真至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fax:06-6333022)補件並來電確認(06-6330820),惟未黏貼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報名表未「簽章」或「以電腦打字代替簽章」者,請通知於106年11月06日下午5點前(受理異議期間)親自到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本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補交相片或補簽名,逾期不予受理。有關異議申請案件,再由本局職訓就服中心通知用人機關(單位)重新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