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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益出租人問與答」乙份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4月20日營署宅字第1091073803號辦理。
二、問與答自108年7月起,刊登於內政部營建署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https://pip.moi.gov.tw)首頁→「住宅補貼」→「公益出租人」專區,供民眾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