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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宜蘭縣員山鄉公墓、宜蘭市公墓管理員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案

法務部廉政署106年12月24日新聞稿

      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宜蘭縣員山鄉公墓管理員游○○、宜蘭市公墓管理員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於民國106年12月13日由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檢察官錦雯指揮廉政官、調查官計70餘人,對公務員游○○、吳○○及風水師、造墓業者張○○、陳○○、李○○、吳○○、田○○等人之住居所及辦公室計17處執行搜索,並約詢前開犯罪嫌疑人及業者計7人、證人14人,共計21人到案。

      廉政署於民國106年間接獲檢舉指稱,游○○、吳○○等2人於執行督導公墓管理職務時,明知風水師張○○等3人及造墓業者吳○○等2人違反私人地不得埋葬造墓、撿骨後不得再葬及施作墓基面積不得超過法定最大面積4.8坪等規定,應予以查報宜蘭縣政府進行裁罰。詎犯罪嫌疑人游○○、吳○○竟基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透過前開熟識之風水師及造墓業者出面向亟需墓地或有擴大墓基需求之民眾索賄每門墓地新臺幣(下同)1萬元至3萬元不等,作為不予查報裁罰之對價,除造成不公平之公墓管理外,亦讓民眾額外支付喪葬規費以外之費用。本案經初步調查,牽涉民眾多達10餘人,經廉政官、調查官詢問及經檢察官複訊後,風水師、業者多坦承不諱,涉案公墓管理員游○○、吳○○因長期收受業者之賄款事證尚稱明確,已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該公墓管理員之貪瀆金額,廉政署將持續追查,並將賡續擴大查察是否另有他人涉案,以嚴懲不法,端正公務機關廉潔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