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孳生源,就沒有登革熱,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查獲孳生源將給予改善期,自4月1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70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無勸導改善期。請市民確實做好居家檢查巡、倒、清、刷,防止病媒蚊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