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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後召集申請公告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08年度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07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區公所申請辦理。

公告詳細內容刊登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

https://afrc.mnd.gov.tw/AFRCWeb/news.aspx?sn=4985

108年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儘後召集申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