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實施「臺南市國土計畫」自民國110年4月30日起生效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0年4月30日起生效。
二、展覽期間:110年4月30日起90日。
三、展覽地點: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民治市政中心及本所2樓經建課供民眾閱覽。

四、計畫內容重點:

   (一)山脈河川加強保育,海岸濕地明智利用。

   (二)保護農業生產環境,實踐農地多元價值。

   (三)建構宜居都會核心,落實城鄉均衡發展。

   (四)指認未來發展地區,引導產業良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