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及人員108年6月1日更新如下:
區長 1人;主任秘書 1人;民政課:課長 1人、課員 6人、助理員7人、里幹事17人、辦事員1人、合計32人 ;行政課:課長 1人、課員 3人、書記 3人、合計7人 ;經建課:課長 1人、課員 1人、技士 1人、技佐 1人、辦事員 1人、合計 5人 ;社政課:課長 1人、課員 3人、助理員2人、辦事員 2人、合計 8人 ;人文課:課長 1人、課員 1人合計2人 ;會計室:主任 1人課員 1人、合計 2人;人事主任 1人;政風主任 1人;共計60人。另設有:調解委員會、租佃委員會、各里聯合辦公處等組織。
本所各單位分掌下列事項
民政課 自治行政、選舉、區級災害防救、里活動中心經營管理、環境衛生宣導、調解服務、殯葬業務、禮俗宗教、祭祀公業、兵役行政、地政、三七五減租、民防、非都市土地管制、原住民與客家業務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社會課 社會行政、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勞工行政、社區發展、社區活動中心經營管理、新移民業務、人民團體輔導、災民收容安置、就業輔導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經建課 公園維護及管理、農林漁牧調查及管理、農業推廣、工商調查及管理、水利及道路工程、建築工程、養護工程、路燈及行道樹管理、活動中心興修、違章建築查報、商圈營造、消費者保護及其他有關經濟建設、農業及公共工程事項。 人文課 圖書管理、教育、體育、文化藝術、社區藝文、慶典活動、史蹟文獻、觀光宣導及其他有關文化事項。
行政課 文書、印信、檔案、庶務、會議、出納、研考、資訊、法制、公共關係及不屬其他各課、室事項。 區公所置會計主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區公所置人事主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區公所置政風主任,依法辦理政風業務。
各單位主管電話、傳真號碼及電子信箱:
˙ 區長室 06-2217257
˙ 主任秘書 06-2253279
˙ 民政課長 06-2260038
˙ 行政課長 06-2209483
˙ 經建課長 06-2216117
˙ 社會課長 06-2204716
˙ 民政課傳真 06-2286993
˙ 經建課傳真 06-2254856
˙ 社會課傳真 06-2210634
˙ 人文課長 06-2209483
˙ 行政課傳真 06-2209480
˙ 人文課傳真 06-2286993
˙ 調解室 06-2272303
˙ 總機電話: 06-21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