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經建課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一、徵才職務:臺南市北區區公所經建課臨時人員。

二、徵才職缺數:預計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

三、應徵條件:需具備電腦文書能力、一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優先。 

四、工作內容:

        (一)經建及工程相關業務。

        (二)北區地方創生提案及農業普查等專案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期程:原則自110年2月17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但需視實際經費調整雇用期限。

六、薪資:

        (一)工資:每月新臺幣24,000元整。

        (二)勞保費、健保費:依規定辦理。

        (三)提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

        (四)臨時人員不得因契約終止或屆滿,向本所請求資遣費。

        (五)本計畫無三節年節獎金及年終獎金。

七、管理及考核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三)訂定工作人員考核表,定期考核進用人員工作情形,並作為日後進用人員之標準。

八、報名應備文件:應徵人員簡歷表(形式不拘)及相關學經歷佐證資料。

九、公告上網時間:110年2月8日至110年2月17日止,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採Email通訊報名:a062216117@gmail.com。

        (二)報名時間:110年2月17日下午17時截止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三)面試通知:110年2月17日下午17:30前,依用人單位需求通知適合人員參加面試。

十一、面試時間: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時,假本所二樓會議室,並請於下午13時5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十二、錄取公告:當天面試完畢,將公布錄取人員於本所網站,列冊備取人員得為爾後招募相關計畫人員之參考。

十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臺南南市北區區公所經建課(電話:06-2216117)。